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整碗村的有机茶叶基地
无人机照片,5月13日 新华社记者江文耀 摄
茶叶的分类及功效
根据茶叶的制法以及品质特征可以将茶叶分为绿茶、红茶、白茶、黑茶、青茶、黄茶。
绿茶是未经发酵的茶(发酵度为零),保留了鲜叶的天然物质,性寒凉,有清热、利尿的作用。绿茶中含有的茶多酚、儿茶素、叶绿素、咖啡碱、氨基酸、维生素等营养成分也较多。绿茶中的这些天然营养成分对防衰老、防癌、抗癌、杀菌、消炎等具有特殊效果,是其他茶类所不及的。常喝绿茶可抗辐射,美白,保持肌肤细嫩,有助于醒脑提神。
红茶是以茶青为原料经萎凋、揉捻、发酵、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,属前发酵的全发酵茶。红茶性温,擅温中驱寒,非常暖胃,可以帮助体质寒凉的人来驱除寒气。此外,红茶中富含的黄酮类化合物能消除自由基,具有抗酸化作用,降低心梗的发病率。
白茶是从茶树摘取一芽一叶、大小均匀、芽叶成朵的鲜叶为原料,经萎凋、干燥工序加工而成,属轻微前发酵茶。白茶抗氧成分含量比绿茶高出3倍之多,能更有效中和游离基,至今仍被认为是自然界最强的抗氧化植物。白茶中含有较多茶氨酸、黄酮类物质,同时自由基含量低,是抗衰人士的首选。
黑茶一般是采摘一芽五、六叶较粗老的茶鲜叶为原料,经杀青、揉捻、渥堆发酵、干燥等主要工艺流程制作而成,属后发酵的全发酵茶。黑茶中最主要的是维生素和矿物质,另外还有磷脂、氨基酸、糖类等物质。这些对于帮助人体消化、调节脂肪代谢是非常有效果的。另外,黑茶还能改善肠道微生物环境,具有顺肠胃的功能。
黄茶是以茶青为原料经过杀青、揉捻、焖黄、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,是轻发酵茶。由于黄茶在焖黄工艺中,产生了大量的消化酶,尤其对脾胃最有好处,因此是脾胃虚弱人士的最佳选择。黄茶中富含茶多酚、氨基酸、可溶糖、维生素等丰富营养物质,对防治食道癌也有明显功效。
青茶又称乌龙茶,是以茶青为原料经萎凋、做青、杀青、揉捻、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,介于不发酵的绿茶和全发酵的红茶之间, 属前发酵的半发酵茶。青茶最突出的功效就是分解脂肪,因为茶中的主成分--单宁酸,证实与脂肪的代谢有密切的关系,而且实验结果也证实,青茶的确可以降低血液中的胆固醇含量,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减肥茶。
适当喝茶,益处多多
喝茶有助于抗氧化。茶叶中的茶多酚有强大的抗氧化作用,是人体多余自由基的清除剂。研究表明,1毫克茶多酚清除人体有害的自由基效能,相当于9微克的超氧化物歧化酶,也就是SOD;而且,茶多酚抗氧化作用比维生素E强18倍。
喝茶可以提神醒脑,利尿解乏。茶叶中的咖啡因对人体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,它能增强大脑皮质的兴奋过程,使人精神振奋,增加思维和记忆能力。喝茶还会刺激肾脏,让尿液迅速排出体外,提高肾脏的滤出率,减少有害物质在肾脏的停留时间。
图源:摄图网
喝茶有助于降脂、消化和减肥。通俗地说,喝茶就是能“刮油”。茶叶中的咖啡因、维生素B1、维生素C都能提高胃液的分泌量,帮助消化。茶中含有的芳香族化合物也可以溶解脂肪,防止脂肪在体内积滞。
喝茶有助于预防和治疗辐射伤害。茶多酚及其氧化产物具有吸收放射性物质的能力。临床研究证实,对肿瘤患者在放射治疗的过程中引起的轻度放射病,茶叶提取物治疗的有效率在90%以上;对血细胞减少症,茶叶提取物治疗有效率达81.7%。
健康饮茶需要注意什么?
虽然喝茶的好处有很多,但并不是喝得越多越好,不当的喝茶方式还有可能会伤身,应该尽量避免。
尽量不要空腹喝浓茶。空腹饮浓茶时会抑制胃液分泌,妨碍消化,甚至引起心悸、头痛、胃部不适等“茶醉”现象。
不要喝太烫的茶。茶不能在过烫时饮用,否则可能烫伤口腔和食道黏膜,造成溃疡,增加食管癌、胃癌风险。
尽量避免在睡前和饮酒后喝茶。茶会使精神兴奋,可能影响睡眠。茶还有利尿作用,睡前饮茶容易夜间尿频,影响睡眠质量。茶叶有兴奋神经中枢和利尿作用,醉酒后喝浓茶会加重心脏和肾脏负担。
不要一把茶叶泡一天。茶叶冲泡时间过长,茶香和口感都打折扣,其中的营养成分也会丢失。搁置时间太久,还容易被污染,产生较多微生物。
来源:经济日报、新华社、北京健康教育、中国茶叶学会、生命时报、健康时报
整理:刘雪洁
一题而三命意的《伶官传序》******
作者:詹丹
欧阳修的史论名篇《五代史伶官传序》分别在中开头、中间和结尾,出现了三处观点句,即:
盛衰之理,虽曰天命,岂非人事哉
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
夫忧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
对此,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,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。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《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》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,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:
这篇文章是把“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”作为教训,说明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,“祸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”,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,在当时历史条件下,有其进步意义。
而陈必祥在《欧阳修散文选集》题解中论及此文时,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“全文的主旨”,把第二处称为“结论”,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“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”,是“扩大和深化了主题”。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,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。
不过,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,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,但更重要的,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:
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: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,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“天命”,这是一篇的主干。其次,所谓“人事”,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:即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和“祸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”。
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,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,认为第一处观点句“人事”是主干,后两处是“人事”的具体表现,大致体现出“总-分-分”这样的逻辑关系。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。
从逻辑分类看,后两处的观点,确实都属于“人事”的范畴。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“人事”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,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。
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“盛衰之理,虽曰天命,岂非人事”中的“人事”毕竟没有具体内涵,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,提出了与“天命”相对的观点,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。也就是说,相对于纷繁复杂的“人事”来说,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,只是当作为与“天命”对等的一个概念,把传统的认同“天命”的观念也向“人事”有所转向,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。
也正因为“人事”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,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,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。其实,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,《旧五代史》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:
然得之孔劳,失之何速?岂不以骄于骤胜,逸于居安,忘栉沫之艰难,狥色禽之荒乐。外则伶人乱政,内则牝鸡司晨。靳吝货财,激六师之愤怨;征搜舆赋,竭万姓之脂膏。大臣无罪以获诛,众口吞声而避祸。夫有一于此,未或不亡,矧咸有之,不亡何待!
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,所谓“咸有之”,正说明了这一点。当然“伶官传序”似乎更突出其重点,所以在林林总总的“人事”中,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“忧劳”和“逸豫”这一组概念对比。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“人事”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。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,这里且举一事为例。
《新五代史》有记录说:
同光三年夏,霖雨不止,大水害民田,民多流死。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,思得高楼避暑。宦官进曰:“臣见长安全盛时,大明、兴庆宫楼阁百数。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。”庄宗曰:“吾富有天下,岂不能作一楼?”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。宦者曰“郭崇韬眉头不伸,常为租庸惜财用,陛下虽欲有作,其可得乎?”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:“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,虽祁寒盛暑,被甲跨马,不以为劳。今居深宫,荫广厦,不胜其热,何也?”崇韬对曰:“陛下昔以天下为心,今以一身为意,艰难逸豫,为虑不同,其势自然也。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,常如河上,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。”庄宗默然。终遣允平起楼,崇韬果切谏。宦官曰:“崇韬之第,无异皇居,安知陛下之热!”由是谗间愈入。
在这里,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,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,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,而不听忠臣进谏、尽受小人蛊惑,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。《资治通鉴》也记录了这一史事,胡三省加注感叹说:“郭崇韬之言,其指明居养之移人,可谓婉切,其如帝不听何!”
此外,观点句中,“兴国”和“亡身”对举,“国”和“身”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,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“身死国灭”,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。
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庄宗后来的“逸豫”事例斑斑可举,但文章从《尚书》中的“满招损谦受益”引出该文的观点句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,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。这样,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,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,也就是作为“序”而指向“伶官传”的特殊性,所谓“忧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”,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。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,这第三处的观点句,就是微观了(尽管结尾的“岂独伶人也哉”一句,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)。
在以“宏观”“中观”和“微观”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,我们都是以“人事”为立论前提的。在这过程中,作者所谓的“虽曰天命”一句,似乎被抛到了一边。我们固然可以说,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,并没有完全否认“天命”的存在,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,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。我们没有意识到,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,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“天命”意识,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。
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,无意中遗漏了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的后一句“自然之理也。”而这似乎从“人事”中逸出的,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、规律性之理,以颇为“自然”的方式出现,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。而这,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“天命”互为相通,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。
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,认为是从“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”,也就是“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”。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,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,可以借助自然灾害,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,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,所谓“天谴事应”。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。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《新唐书》,就讨论了“天谴事应”的问题,并对此有所质疑。在“五行志”中,认为后世之人是在“曲说而妄意天”,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“著其灾异,而削其事应。”而《五代史伶官传序》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,正是从“天命”向“天理”过渡的桥梁。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(这被沟口雄三称为“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”)得到理解,成为一种规律时,认识到这种规律、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。不过,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,不断重蹈覆辙时,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,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,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:“呜呼!”
(作者单位: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